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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北京日報 鼓吹言論自由?
時間 Wed Jan 14 23:32:0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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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tcomb (飄~)》之銘言:
: 前不久,海內外一些中國知識分子,聯名簽署「08憲章」,呼籲落實中共
: 憲法賦予的公民言論自由,主要發起人劉曉波,隨即被中共當局拘捕,整
: 個簽名活動被定性為「國內民運分子勾結海外敵對勢力顛覆政府的陰謀」。
: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2/4686419.shtml
: ...也太千變萬化了吧@@"

很多人誤解了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並非單純可不可以說的問題, 而是, 到底到底說本身
有沒有受到保障的問題.

沒有受到保障, 並不等於不能說. 說穿了, 嘴在你身上, 你要
說甚麼, 你還是可以說的, 問題只是你說了之後, 你根本就沒
有辦法知道政府有甚麼反應, 在一個言論自由的社會, 政府的
反應是可以清楚地判斷的, 因為政府只能根據法律行事. 不能
做任何法律沒有容許的事情.

有一天, 你能說一些很反對的話, 政府法例上不容許的, 但他
容許你說了, 那你是否得到了自由?

不.

最可怕的正是像這樣, 標準是浮動的, 同一句話, 有時可以說
, 有時不能說, 有時說了好像沒問題, 但突然有一天就會有人
揪起那句話用司法去拘捕你.

在香港推行國安法的時候, 大陸人對香港人的勸說當中, 有一
句反映了事情的本質. 那就是, 為何要怕? 就算有國安法, 但
你主張些甚麼也不會抓你的, 那些法律只拿去抓那些真正構成
威脅的人. 不是抓你我這些不重要的小民.

問題正是在這裡, 香港人厭惡的與其說是國安法, 不如說是把
法律當成一種你心情好時就寬懷大量, 心情不好時就突然拿來
當武器用的東西. 沒有人知道標準何在, 有時會寬, 有時會嚴
, 全看所謂的「當時政治氣候」, 或者「政府的內部角力」.

國安法的條文含糊其詞, 正是香港人不能接受的原因, 這也是
反廿三條遊行的導火線.

比起內容本身對言論的管制, 更令香港人不能接受的是其對法
律含糊其詞的態度, 這很可能在非法治社會是不能了解的, 在
一個法治社會, 法律存在就只能貫徹, 不貫徹的法律就不應該
存在. 說欠缺法律意識, 就是認為法律是護身符, 有必要時才
用, 平時可以「皇恩浩盪」,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基本
上不僅摧毀了言論自由, 也摧毀了法治的基礎.

如果有人看到這段文字, 想說, 我又在代表香港人說話, 那請
想清楚, 我背後有至少五十萬個肯站出來遊行的香港人.

不懂, 就是對牛彈琴, 這是我說過, 沒甚麼「法制落後幾年」
的原因, 這不是甚麼制度的問題, 而是這制度的人到底了不了
解制度是怎運作的問題. 給你一個好的制度, 而你心裡卻認為
在制度下可以「靈活運作」, 「彈性處理」, 那甚麼制度都是
紙上談兵, 一紙空文.

而不能實行這制度的原因並不是哪個官在妨礙, 而是社會上的
人民水準低落, 而所謂社會上的人民水準低落, 指的也不是那
些沒讀過書的草根階層. 而是指一大堆有大學程度的人, 對法
律的觀念輕率膚淺, 也就是說, 這些大學生, 一大堆所謂的社
會精英, 質素低落.

法治之用. 並不是每一個香港人都懂, 但大部份受過高等教育
的香港人都會懂.

如果我看到一個國家的大學生, 走出來說, 我國之所以不能實
行法治, 是因為民智低落. 當他很自傲的認為, 是因為眾多低
下階層的教育程度不足, 而他是大學精英階層. 那我只好說,
這樣說的人自己正是導致那個社會民智的低落成因, 擁有高等
的教育程度, 卻連自己也並沒有能力去參與和實現一個合理的
制度.

甚至根本連了解制度怎運作才能成功, 都不能, 這樣的人談法
制, 談反貪污, 根本就是多餘. 沒資格. 靠這樣的「社會精英
」, 想建立一個清廉的社會真的是做夢.

作為一個法治社會的優勢, 是政府是受到約束的, 政府和司法
, 公務系統, 只能做法律上有寫的行為, 絕不會做法律上沒寫
的行為. 所以大家做事的時候根本就不用「猜」政府是甚麼「
風向」, 沒有人需要自我審查或者懷著任何不知何時會突然嚴
起來的恐懼, 社會才能夠真正的做到言論自由.

否則, 我說, 你說甚麼也可以, 但我心情不好就會打你, 這算
不算言論自由? 不算.

所以北京日報出現這樣的言論, BBC 根本就是大驚小怪. 這些
洋人也許忘了, 毛澤東就主張過「大鳴大放」, 這叫言論自由
嗎? 每一個人說完話之後, 都不會因為自己的言論而在日後入
罪, 不會被暴力威脅, 才叫言論自由. 記著, 是每一個人, 只
要有一個例外, 言論自由都不存在.

沒有言論自由, 才有得「千變萬化」, 有言論自由, 原則穩定
不變, 而且清楚可見. 言論自由, 並不見得就是你喜歡說甚麼
就說甚麼, 而是你知道能確定, 只要不是契約所限, 你說甚麼
, 政府和司法都不能對你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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